摘要:
谁能让告密者黄苗子与“历史隔离”
——驳李辉所谓历史的叙述的思考
1、李辉的“历史叙述的思考”偏离了历史
前几天,李辉到广州某地发表《关于历史叙述的思考》演说,在谈到黄苗子卧底告密问题时,李辉不认为《聂绀弩刑事档案》中的告密者是黄苗子,公开质疑了章诒和对黄苗子是卧底告密者的批判。
李辉显然公开大大修正,甚至推翻了自己先前在香港苹果日报感到“惊心动魄”,“感到难过”的立场和情感。让人感到吃惊和遗憾。
这篇报道说,“对于章诒和指责黄苗子在‘文革’中‘出卖’聂绀弩一事,李辉说他也看过章文中作为证据的寓真所写的报告文学,但是并不能得出同样的结论。所以,寓真有义务全面公布掌握的所有档案材料,才能综合笔迹、签名、时间顺序等因素来作分析,才可以下结论说黄苗子到底有没有做这个事情、做到了什么程度、到底是什么原因。”
在李辉看来,《聂绀弩刑事档案》中的告密者不是黄苗子,章诒和对黄苗子的批判是错误的,起码是有疑问的。
李寓真《聂绀弩的刑事档案》(《中国作家》纪实板2009年第二期)是一部长篇报告文学,历史叙述非常清楚。文中虽然没有直接点名,但种种迹象显示,告密主犯就是黄苗子,是黄苗子出卖了聂绀弩。这部报告文学的只有两个主角,一个聂绀弩,一个是黄苗子,一个是苦主,一个事告密者,聂绀弩是明着的,黄苗子是暗着的,或者说若隐若明的。李寓真之所以没有直接点名告密者就是黄苗子,最主要的因素是人道主义,是给黄苗子面子。黄苗子太高龄了,作者不想吓着黄苗子。作者只是想把这个历史事件还原,告诉大家聂绀弩反革命事件的真相。另外,就是为了发表出版的便利(否则,可能会成为出版上的障碍)。但是,黄苗子告密的事实非常明确,任何有兴趣阅读这篇报告文学的人都会很轻易地得出告密者就是黄苗子,就是聂绀弩所谓好友黄苗子的告密,导致聂绀弩的十年监牢。虽然作家尽力掩饰告密者的身份和名字,但是,告密者黄苗子的身影处处闪现。黄苗子就是聂绀弩家身边的卧底。如果作者李寓真不是法院院长出身,做事谨慎考虑周全,如果作者不是法官不是业余作家,而是一个专业作家,刑事档案中的所谓“笔迹、签名、时间顺序”等极其珍贵的历史细节内容绝对不会放过,这些内容报告文学渴望的精彩内容。实际上,
黄苗子是不是卧底告密者,黄苗子“做没做这个事情,做到了什么程度”,读者一目了然,是谁把聂绀弩送进监狱,李辉恐怕更一目了然。对于谁是卧底告密者,《聂绀弩刑事档案》在阅读判断上基本上没有什么障碍,起码没有大的障碍。
至于黄苗子告密的根本“原因”,也是很清楚的,就是卖友求荣,领双份工资。虽然有时代的大背景,虽然历史要负很大的责任,但是,黄苗子失去道德底线的人性之恶,在聂绀弩反革命事件中,显然起到了更为关键的作用。特殊的政治告密文化之大恶,与黄苗子的人性之邪恶,共同制造了聂绀弩冤狱,二者缺一不可。所谓聂绀弩反革命事件中,黄苗子个人责任重大。黄苗子必须承担。一切推给历史显然不合适,历史无法承担黄苗子卖友求荣的个人责任,无法全部承担黄苗子的人性之恶。
李辉说自己从《聂绀弩刑事档案》中无法得出黄苗子是卧底告密者,这种说法令人遗憾和惊讶。对于致力于老右派历史研究和写作的文学史家李辉而言,告密者是谁,除了黄苗子等当事人之外,李辉应该是中国第一个明确从这篇报告文学得出卧底告密者就是黄苗子的读者。我不知道如此简单的问题,李辉为何这样回答,竟然得不出黄苗子是卧底告密者的结论。李辉这个专门研究这一段知识分子历史的作家学者,其敏感和判断难道不如一般读者的历史判断。
虽然李寓真的历史叙事有些问题,但是,在卧底告密者是不是黄苗子,李辉对李寓真的质疑显然有些吹毛求疵。
李辉对章诒和的指责更没有道理。《聂绀弩刑事档案》发表后两个月,是
其实,还有一个非常简单的办法,李辉不必质疑章诒和,也不必质疑李寓真,可以直接问
2、黄苗子,直通卧底告密体制的中心
李辉除了从具体的历史叙说上来否定章诒和和《聂绀弩刑事档案》外,还从所谓学术的角度——历史叙述学的角度,质疑对黄苗子的揭露和批判。“谈到黄苗子、冯亦代两老被指‘告密’一事,李辉的基本态度是:历史档案的公布要全面完整,才能对真相作出准确判断;同时要把真相放到大的历史背景当中去考察,才不会得出简单化结论”,“我们对那段历史必须有整体把握,否则就很容易就单个人、单个事来考察,而与历史隔绝。”
李辉显然认为李寓真《聂绀弩刑事档案》的写作缺少历史的“大的历史背景”,对历史没有“整体把握”,是所谓与“历史隔绝”的“单个人单个事”的“简单化结论”,是追究犹大不追究总督,追究卧底告密者个人,不追究卧底告密体制。这看起来似乎很学术很有道理,其实不然,他这是对历史叙事学对于《聂绀弩刑事档案》的误解与苛求。
如果反过来看,我们从李辉的这些关键词句中,也可以看出《聂绀弩刑事档案》中的告密者,在李辉的心中就是黄苗子。虽然他不承认。李辉是在用这些貌似学术的所谓历史的叙述来为黄苗子个人告密的罪恶开脱。李辉一方面不承认黄苗子是告密者,来责难章诒和,苛求《聂绀弩刑事档案》不“历史”不“完整”,一方面又用“历史叙事学”卧底告密者无罪,为告密者为告密者的个人责任开脱。
李辉在所谓“历史叙述思考”中内心的矛盾和立论辩论的荒谬由此可见。李辉的这种所谓《关于历史叙述的思考》,实在经不起任何历史叙述理论和社会常识的推敲。
《聂绀弩的刑事档案》只是一篇报告文学,作者只能根据文学的要求进行剪裁取舍,他不可能在一篇报告文学里公布所有档案(聂绀弩刑事档案的资料恐怕超过上百万字),这既不现实,也没有任何必要公布全部档案,曾经写作胡风历史档案等历史报告文学的李辉不会不知道。李寓真是不是有权力和能力公布全部档案也是一个问题。公布历史档案固然可以获得历史的整体感,但是,读者和社会历史的整体感不是靠公布全部档案获得的,而是靠具有历史整体感作家学者,利用他们历史地看待历史的眼光,靠他们利用历史的全部档案进行的历史叙事,对历史真相做出历史客观独立的判断获得。
很显然,作家以报告文学的形式披露聂绀弩刑事档案,是基于探求历史真相的文化使命,是基于解开所谓聂绀弩反革命事件之谜。当然,历史真相是最残酷最无情的,也是最公正最深情的。关键是对谁。打开历史,揭开历史真相,让黄苗子回归历史真相,不是仅仅为了批判黄苗子,为黄苗子而黄苗子,重要的是反省历史还原历史,揭开真相和真相背后的秘密。更重要的是为了清算历史,让历史不再重演,更是为了废除至今还严重存在的告密制度体制和告密文化,实现中国的言论和出版自由。
这种深刻的历史清算其实已经延误了20多年,错过了最好的时代。历史的反思和清算,并不是永远亡羊补牢,犹未晚也。
谁都知道我们“大的历史大背景”是什么,没有人能够把黄苗子卧底告密与历史大环境隔离分开,即使作者不写,即使大家不说。这个历史大背景生长在每个人的心灵深处,也在我们的现实工作生活中。这个历史大背景从来就没有在我们的历史和生活中消失过,深刻地影响着中国。说黄苗子是卧底是告密者,是聂绀弩下狱的罪魁,大家一定想到反右和文革的“大的历史背景”,想到那个致命的特殊的极权专职的告密时代。阅读《聂绀弩刑事档案》,这个特殊的极权专制的历史大背景会非常大历史地将每个读者攫住笼罩。我们一直生活在恐惧在这种历史大背景中,快速回归历史大背景是我们的文化本能,更是我们对历史的所谓整体感受和反应。即使作者在历史大背景上展开的不够,但是,读者也绝对不会脱离历史大背景做出错误的历史判断。
在历史大背景和历史整体感的某些方面,我甚至认为李寓真在某些方面做得有点过,过于追求大背景,过于追求整体感,进而影响这篇报告文学的阅读和写作,而不是李辉指责的做得不够。
其实,“卧底告密”这个词本身就是历史大背景,是那个时代的灵魂,时刻呈现非常强烈的“历史整体感”。卧底告密深嵌那个大历史背景的中心,它与那个时代的历史是浑然一体的,根本无法与那个时代特殊的历史分裂,要他脱离所谓整体的历史比登天还难。今天我们依然生活在这个整体历史中,这种告密文化和告密体制依然强大地存在,只是作用和形式有所不同,政治毁灭没有那么严重。
在所谓聂绀弩反革命事件中,黄苗子是历史的选择者,更是积极选择历史者,是卧底告密的唯一主角,是致聂绀弩入狱的主犯。黄苗子作为卧底告密主犯,本身就是卧底告密历史的代表,是历史背景的核心,本身就是历史大背景,具有强大的历史整体感。他不是那些被迫的配角,如果陈迩冬戴浩等被人称作告密者,他们才有权力要求时代大背景,要求历史整体感,要求历史叙事者回到历史现场,不要脱离历史大背景,不要隔离历史。当然,他们必须也只能从黄苗子那里获得,也只有黄苗子才能给他们具体的历史大背景和整体的历史,但是,黄苗子作为主犯,他没有这样的权力。
所以,李寓真的历史叙事和读者的对历史阅读,都不会出现所谓脱离历史大背景的判断,当然不会得出简单化结论。在中国的大地上,你即使想得出简单化结论,想隔离历史那也是难的,甚至也不可能的。尤其是黄苗子卧底告密这样的案子。
没有那个特殊的集权专制的历史大环境,没有那个邪恶政治告密体制,必然没有卧底告密者,但是,有了这个大环境这个政治告密体制,是不是人人都可以成为专业告密者领取双份工资,成为兼职告密先进工作者获得其他政治和物质上的好处呢?当然不是。还有历史选择和选择历史的问题。
大家被历史选择,有人兴高采烈,积极选择历史,成为致命卧底;有人厌恶,拒绝被历史选择,成为烈士;有人别无选择,消极接受历史的选择,苟活于乱世,尽量不伤天害理。积极选择历史者,有人是愚昧,盲目卧底告密,有人则是清醒的现实主义者(当然是获取告密制度给予的政治和物质利益),卧底告密获取政治和物质利益。积极选择了历史者,清醒地热情拥抱了那个邪恶的卧底告密制度,成为卧底告密者,其危害最大。
在那个时代那个政治卧底告密制度下,也只是有极少数特殊材料制成的人才有可能成为卧底告密者。第一,要有智力,这个不用说。第二,要有突破人性底线的勇气。道德底线突破不了的人,无法成为卧底告密者(无论愚昧者,还是功利的清醒者,)的。例如聂绀弩永远就无法成为卧底告密者,只能被卧底被告密。
被历史选择,又积极选择历史者。在所谓改革开放的事后,他们如果道歉忏悔,也会被社会谅解原谅,文化界也会给予崇高的敬意。但是,清醒选择历史的人,如果誓死抵赖,死不道歉认罪者,以为可以蒙混过关。这些人必须接受历史的审判。
很显然,历史选择了黄苗子,黄苗子更是积极选择迎合选择了历史,卧底告密,卖友求荣,一手导演制造了聂绀弩冤狱。而且,现在死不认账,死不道歉忏悔。对于历史,他恐怕失去了挽救自己的机会和权力,也失去了为某种自己辩护的权力。
虽然教科书一再说人民是历史的创造,其实没有人相信。任何时代都是英雄创造历史,不是人民创造历史。
聂绀弩反革命事件的历史是谁创造的,是历史大背景的产物,更是黄苗子个人的卖友求荣的硕果。今天黄苗子卧底告密案曝光,看起来是与历史隔离的所谓“单个人、单个事”,但黄苗子是积极拥抱卧底告密制度的时代俊杰,是决定历史创造历史,把卧底告密文化发展到极致的致命英雄,黄苗子本身就是那个时代的政治卧底告密制度的核心人物,告密文化的核心价值,就是历史大背景的象征。黄苗子不是陈迩冬,不是戴浩。他是主角,他们是配角。只有配角的事情,才可以是单个的人,单个的事。黄苗子作为决定历史的主角,他卧底告密事迹曝光岂能是与历史隔离的他单个的人、单个的事。
黄苗子卧底告密案曝光,好像黄苗子丑恶的个人隐私曝光,好像是在单一清算黄苗子。但为了批判黄苗子而清算黄苗子也没有多少意义(黄苗子该得到的都得到了,不该得到的也得到了。何况黄苗子已经享尽了自己辉煌的人生,几乎到了人生的终点。所谓的清算,只是一种道德还原)。黄苗子卧底事件曝光,不是黄苗子个人隐私曝光,其实是中国文化界卧底告密制度的一次大曝光,是重大的公共事件。
3、 清算总督,必须先清算犹大
俗话说,拔除萝卜带出泥。黄苗子卧底告密事件曝光意义重大。
黄苗子作为决定历史的主犯,是整个卧底告密制度的象征,本身就是历史大背景,是神秘卧底告密体制大海中的冰山一角。审判黄苗子卧底告密,必然审判历史,审判整个政治卧底告密制度。无论从什么角度,想个人与历史隔离都不可能。追问清算黄苗子卧底告密事件,绝对不是对单个人单个事的追问和清算,更不是与历史隔离,恰恰相反,它就是我们苦苦寻找苦苦等待的通向历史真相的罗马大道,是与被隐藏和遮蔽的历史沟通,是打开历史,呈现历史真相。
黄苗子卧底告密事件,冯亦代卧底告密事件,对于揭开聂绀弩反革命等历史事件真相,对于揭开中国半个多世纪的卧底告密制度,就目前来看,是最好最有价值的案例,是打开真相大门,打开黑暗政治卧底告密的金钥匙(我们不应该辜负,应该趁热打铁)。
几十年来,大家总是在说,文化界著名人士谁谁是国家卧底告密者,但只是在说而已,没有具体明确的案例。卧底告密者不会承认,政府体制绝对保密,文化界知识分子只能猜猜而已。
黄苗子卧底告密案爆发,冯亦代卧底告密案在
在黄苗子卧底告密事迹曝光,所谓聂绀弩反革命事件之谜也得以真相大白。审查黄苗子卧底告密案,可以很好地还原所谓聂绀弩反革命案的整个历史,理清历史和个人的责任,发现人性在告密制度中的影响力,历史为什么选择了黄苗子,不是戴浩陈迩冬等聂绀弩的朋友,黄苗子为什么也热情选择了历史,戴浩陈迩冬他们却没有。
我们更可探求政治卧底告密制度的历史运作奥秘,发现政治卧底告密的邪恶和丑陋。
所以,对黄苗子进行批判和清算也是必须的,清算黄苗子重要目的是清算历史,清算卧底告密体制。不清算黄苗子就不能清算历史,就找不到清算邪恶卧底告密体制的突破口,领不到进入政治卧底告密体制的通行证,就不能清算告密卧底的制度,然后,取消这种严重危害中华民族罪恶制度。卧底告密制度是国家的公敌,更是宪法的耻辱,必须废除,政治卧底告密制度不彻底拆除,中国就不可能拥有现代文明,中国文化就不可能获得幸福和自由。
揭开历史真相,清算告密卧底的制度,打到政治卧底告密制度,必须从个案入手,所谓制度联系个人事迹。只有通过典型案例分析,才能发现制度,才能发现制度的全部罪恶,使其丧失存在的合法性,进而与中国告别。黄苗子卧底告密案,不仅仅是单个个案,政治卧底告密制度有其特殊的运作体系,无论过去还是现在,很多高知参与其中,可以说内幕。因为政府控制档案,研究者无法进入。个案就成为历史真相研究政治卧底告密制度研究的最重要手段和工具。所以,黄苗子案冯亦代弥足珍贵。
研究政治卧底告密文化,揭示历史真相,就目前来说,个案是进入罪恶体制的绝对通道,没有黄苗子个案冯亦代案,我们甚至想不起卧底告密体制曾经邪恶的历史和强大的现在。没有卧底告密英雄黄苗子的出现,揭开一系列卧底告密历史真相的使命几乎被我们忘却了,别说反省清算了。如果没有冯亦代的忏悔,
黄苗子冯亦代,是中国半个多世纪告密体制,特别是反右文革时代最深刻最经典的案例,它们是清算告密卧底体制的最好案例。其实,20世纪80年代思想解放时代是清算卧底告密制度和文化的最好时代,但是,我们缺少冯亦代黄苗子这样的典型案例,无法突破政治的封锁,进入不了政治卧底告密制度的内部,甚至边缘都到达不了。如果黄苗子和冯亦代卧底告密的事迹在80年代爆发,对于当年清算告告密卧底体制,对于80年代的政治改革好思想解放将是怎样的质的飞跃。如果当年有这样的案例,其对告密卧底体制的清算恐怕要比现在容易的多。当年,中国思想解放运动中,大家都知道感受邪恶的告密体制和告密文化,因为没有个案,卧底告密制度就一直无法突破。文化界也曾经用舒芜政治告密胡风案例突破,但是,收效甚微。舒芜案例虽然也是告密文化中的一环,灾难最甚,但是,它不属于最体制化制度化的卧底告密体制,不是双工资体制,对于卧底告密体制的批判基本上无从下手,徒呼奈何,只能辜负了那个美好的80年代。
所以,我们要真心感谢作家李寓真,感谢
对于揭开黄苗子卧底告密事件,不少人有很多莫名其妙的糊涂看法。认为清算黄苗子(其实不是清算),是清算小恶,放弃了大恶,是清算了犹大,放过了总督。他们冠冕堂皇地说,要全力清算大恶,清算体制,放过黄苗子。这是一种严重的误会,以一种缺少社会历史常识的想当然,更是对历史的反思的无知。当然,有人别有用心。
请问,我们放过了黄苗子,我们就是失去案例,失去了打开历史大门的钥匙,我们如何进入卧底告密制度内部,清算历史,清算体制,清算总督。没有黄苗子冯亦代这样的重大案例,我们对于卧底告密体制,对于总督,我们根本无从下手,别说批判和清算,说不定还被清算。没有重大案例,即使批判也是空洞乏味无力的批判,几乎没有任何价值。过去几十年的历史,不就说明了这一点。清算总督,必须先清算犹大,这是最基本的社会文化常识。
另外,大恶是由一个个小恶直接构造而成。历史的罪恶,罪恶的体制要承担,但是,个人也有这样那样的责任。积极选择历史迎合历史卖友求荣的个人破底(破道德底线)的人性之恶,在卧底告密体制中起着绝对关键的作用,必须负起绝对的个人责任。这种人类最丑恶的东西,绝对不是小恶。我们能够放过吗?把罪恶都推给历史最简单,但这样做,只能助长邪恶的疯狂生长。
个人与历史从来是一个整体,尤其是黄苗子这样的个人和历史。犹大和总督也从来难以分离,他们从来就是一枚分币的两面,是绝对的利益共同体。不清算犹大,就无法发现总督罪恶,甚至无法立案,就是说没有经典邪恶的个案,就无法突破总督坚固防线,无法深入制度内部,实际上就无法真正清算总督。不清算犹大,就无法清算总督。即使我们时刻想着清算体制,但是,没有个案例做工具,只能对着空气清算,既无动力,也无某种清算的“合法性”。除非中国马上自由民主化,但那也是经过一个个的案例进行清查。
黄苗子卧底告密,卖友求荣,事后不道歉不忏悔,还到处装好人,罪不可赦。黄苗子这样邪恶的文化人格是人类文明之耻,必须彻底摈弃和批判。黄苗子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必须付出应该付出的基本代价。放弃对黄苗子个人的批判,无疑是纵容黄苗子人格在中国文化界遍地开花,无疑继续鼓励某些文化人为了某种利益继续肆无忌惮地告密,卧底告密体制就更为强大。这无疑是纵容犯罪。
历史的责任要历史来负,个人的责任要个人承担。谁的责任归谁。历史无法承担个人的具体责任。今天贪官如果也这样说,我贪污是被迫,是时代环境,是社会制度——犯罪制度造成的,是不是所有的贪官黑社会都可以把责任推给环境推给时代,都说这是体制之恶,体制之责。这可行吗。
在黄苗子卧底告密问题上,李辉不仅失去了历史审判的勇气,李辉对历史叙述的思考已经偏离了一个文学史家的客观中立。李辉已经不是大家心目中的那个李辉了,更不是愤怒批判文怀沙的那个公共知识分子的李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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